如何实现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
点击次数:541 更新时间:2022-07-04
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走在前、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表示,山东省将在2023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明年年底前,山东省计划全省全面完成水泥行业、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新建(含搬迁)水泥企业、拟建焦化产能投产时全面实现超低排放。促进水泥、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上述政策方案表明,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的实施需要尽快提上日程。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实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组织改造: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²,氨逃逸浓度不高于5mg/m²;(2)无组织改造:全面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协同处置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3)清洁运输要求:水泥企业提高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4)管控治平台:建设全厂污染物排放管、 控、治一体化监控平台监测。
对于企业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目前多数企业采用的是末端污染治理,单一的末端污染治理成本高,治理效果差。水泥焦化企业实现超低排放需要从多个方面多角度采取具体有效的实施措施。在原辅料储存环节,做到应收尽收,保证无粉尘外溢。在原辅料输送环节,可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除尘器以达到无粉尘外溢的目的。包装发运环节,粉状物料应全部密闭储存,其它物料全部封闭储存,水泥散装采用密闭罐车,散装应采用带抽风口的散装卸料装置,物料装车与除尘设施同步运行。此外,企业还应注意厂区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在厂区内设置车轮和车身清洗、清扫装置,及时查看各类设备的运行状况,选取合适的监测设备,一旦出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环境保护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是企业的责任,究竟应该采取何种举措,各种举措效果如何,需要用数据说话,智易时代精准的监测设备配合多功能在线平台,实时监测,实时查看,多种数据分析,支持个性化设置监测因子,能够充分满足水泥焦化企业实现超低排放的需求。